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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进一步做好本委保密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达到“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七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机关、单位实行保密责任制。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 这两个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对各单位的保密责任制进行了明确,也是各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这就要求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管理模式,是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的、领导干部分工负责的、保密组织具体领导的、保密工作机构和保密干部具体组织的、依托机关单位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管理体制实施的管理模式。 这种保密管理模式的核心,是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保密责任制、定密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保密责任制、信息公开职能部门及人员保密审查责任制和涉密人员承诺制等。 只有坚持责任制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保密工作才能真正得到落实。 领导干部责任制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所遵循的一项基本宪法原则,同样也是保密法和保密工作所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领导干部在保密工作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种地位和作用,是由保密工作的性质、特点以及领导干部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所处的地位决定的。一般领导干部由于处在各机关单位的决策层,出于正常履行领导职责的客观需要,其知悉和接触国家秘密的数量和密级程度,同一般工作人员相比要高得多。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又负有组织、领导和督促本机关单位履行保密法所规定的保密权利与义务的领导责任,是各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能否正常开展、能否得到有效加强的关键。因此,建立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不仅规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保密工作全面领导的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要担负起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其他有关方面的领导要担负起自己分管范围内保密工作的责任,同时对不认真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疏于保密管理或在保密工作方面失职的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是指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责任制。按照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确定程序,机关单位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一经确定,要与其负责人签定保密责任书,明确其领导责任和保密管理职责,提出明确的人防、物防、技防保密防护与管理要求。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者发生严重违规和泄密事件,应当追究部门部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定密责任人制度就是定密责任人对定密工作负责制,定密责任制的核心是责任定密,区别于以前定密主体宽泛、定密责任不明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是针对定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调整,规定了定密责任人享有充分的定密决定权,同时要为所做出的每一项定密决定负责。 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是保密管理的重点人员,担负着保守国家秘密和保障涉密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畅通的重要责任。特别是当前计算机及其网络已经成为泄密的主要渠道,防止网络失泄密已经成为保密工作主战场,对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维护人员实行保密管理责任制,有利于明确相关保密职责,增强保密责任心,落实保密工作任务。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是国家秘密管理的一道重要关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采取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公开职能部门负责人、承办人保密审查责任制,有利于相关人员明确保密审查职责,掌握审查程序和方法,熟悉审查内容,督促他们履行保密审查责任。 涉密人员保密责任实行涉密人员保密承诺制,分为在岗人员承诺制和离岗人员承诺制,分别签订上岗保密承诺书和离岗保密承诺书,包括离岗后脱密期承诺,对保密义务做出承诺,有利于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自觉性、压实保密责任、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主要有:带头遵守保密纪律;学习掌握保密知识技能;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管理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时刻警惕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等。 第一条 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第二条 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第三条 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第四条 不在非涉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存储、处理和传输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第五条 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委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第六条 不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送党和国家秘密。 第七条 不与家属、子女、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第八条 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演讲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第九条 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需提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第十条 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 为加强保密工作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第十二条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委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委保密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和支持保密工作,为保密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条件。 第十三条 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本委保密工作负有具体组织领导责任,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上级保密部门对保密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制定本委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对本委的国家秘密事项实施定密工作;审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定期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和总结保密工作;表彰先进,查处保密工作中的重大违规和失泄密事件。 第十四条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实施国家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落实本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决策和部署;拟定本委保密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和办法;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保密工作措施、建议;加强对机关部门在对外交流和宣传等方面的保密审查;处理日常保密工作事务;具体实施对各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对涉密人员进行管理;组织查处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失泄密事件。 第十五条 委机关各室、组负责人是本部门保密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对本部门保密工作的主要责任,负责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管理,保证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章制度、保密工作部署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对本部门的国家秘密事项实施定密工作;协助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协助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助查处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失泄密事件。 第十六条 委领导和机关各室、组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宣传、执行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维护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保密法》和机关保密规定。 第十八条 不因工作以外的原因打听国家秘密和案件情况。 第十九条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二十条 不在私人交往中泄漏国家秘密和案件情况。 第二十一条 不私自抄录、复印秘密文件、资料。 第二十二条 不随意携带秘密存储介质和卷宗到公共场所。 第二十三条 不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电话传递国家秘密事项。 第二十四条 不用明码电报和不加密传真机传输秘密文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 不在个人著作和文章中引用国家秘密,未经批准不向任何部门提供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 第二十六条 发现失泄密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扩散。 第二十七条 委机关各室、组和个人在贯彻执行各项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等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管理严格、任务落实的; (二)严格执行保密规章制度,发现他人泄露或出卖国家秘密时能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影响扩大的; (三)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威胁,不受利诱,坚决保护国家秘密的; (四)敢于同盗窃、抢劫、破坏、出卖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能及时举报或对破案有功的。 第二十八条 对失泄密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一)违反保密规定和纪律、玩忽职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 (二)对盗窃、泄露、出卖国家秘密等行为知情不报的; (三)盗窃、抢劫、破坏、出卖国家秘密的; (四)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 第二十九条 不严格执行失泄密报告制度或发生失泄密事件故意隐匿不报,影响查处工作或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条 对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或屡次发生失泄密事件的部门,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检查失泄密或违反保密规章制度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机关人员不进行保密教育,对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论文发表不认真审查把关,涉密人员不履行职责,违反保密工作规定、办法、规章制度的相关人员,除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对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三条 对发生失泄密事件的责任人,三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发生失泄密事件的部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2016年6月26日起施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有哪些?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有哪些?、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有哪些?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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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com-u.net/post/4251.html发布于:2025-11-29





